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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一律带回派出所问话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老梁    时间: 2009-11-9 11:42 AM
标题: 一律带回派出所问话


晨读《广州日报》,头版导读有一篇文章:《一律带回派出所问话》颇吸引读者的眼球。
文章报导了广州警方牵头集中整治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,提出了六类重点整治:养犬不免疫、养犬不登记、养犬噪音扰民、违法携犬外了、一户多犬和伺养、销售危险犬。
遛狗者亦要谨记:1、抓紧狗绳;2、看好狗嘴;3、盯牢狗屁股;4、睁大眼睛,莫让狗挡了人道貌。。。不然,你很可能和你的爱犬一道被带派出所“喝咖啡”。
随着人们生活的不断改善和提高,有部分市民开始养爱犬。同时亦出现反对养犬声音,认为养犬扰民,不卫生。围绕着这个问题,早几年就开始讨论:城市可否容许养狗?对养狗有何规定?争论不休。尽管有关规定出台,但执行很不得力,亦难以坚持。
这回可是来真的?我们不妨几个月后,再回头看看。

[ 本帖最后由 老梁 于 2009-11-9 11:43 AM 编辑 ]
作者: 52巡警    时间: 2009-11-9 11:53 AM
我准备毒死我隔壁住户的金毛犬,整天吠,扰民。
作者: my139mail    时间: 2009-11-10 01:49 PM
LS太无人道了 。。(给我留个狗后大腿哈。。 )
作者: 52巡警    时间: 2009-11-10 02:19 PM
原帖由 my139mail 于 2009-11-10 01:49 PM 发表
LS太无人道了 。。(给我留个狗后大腿哈。。 )


毒死的狗不好吃啊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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