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到听古典音乐,有时确实会遇到令人无所适从的情况;比如托斯卡尼尼和卡拉扬指挥的贝多芬交响曲很有口碑,伯姆的贝多芬第六“田园”交响曲和莫扎特的第40、41交响曲,几乎是爱乐者的挚爱。这些“认定”当然是有权威乐评机构的引导的结果,在这种暗示作用下,发烧友都去追求这些版本。但我又听有发烧友这样说:那些交响曲只不过是“托斯卡尼尼加贝多芬的交响曲”、“卡拉扬加贝多芬的交响曲”、“伯母加莫扎特的交响曲”,它只是体现一种风格,并非是真正作曲家自己的交响曲。又何必刻意追求其“真谛”呢?又比如:莫扎特的小夜曲NO.525跟肖邦的夜曲不一样,就有点像进行曲或者像舞曲。这就要首先弄清楚夜曲与小夜曲的曲式体裁的异同。我想:要向真正听懂古典音乐,非得学习一些乐理知识和音乐是不可。比如我们听巴洛克的音乐,感觉是急速变化的音阶和变化莫测的调性,里面还有很多有关对位技巧。如果掌握了相关的乐理知识,听起来就是就是另一番风味啦。甚至有发烧友把古典音乐夸张的比喻为“毒品”,美其名一旦深陷其中就会难以自拔。君不见有的发烧友藏碟达到3、4千张,同一作品的演绎版本多达十多个。我把它称为“烧通顶”级的发烧友。因此,是否预示着要真正“听懂”可能要付出代价的。如真那样,我有可能选择“七上八落”“半桶水”好了。
[ 本帖最后由 孔老二 于 2010-4-18 02:05 PM 编辑 ] |